信访转办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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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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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批 2018年 12 月 14 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2017年环保督查信访案件受理编号 | 本次“回头看”重复案件受理编号 |
1 | D210000201812040003 | 鴜鹭树镇老门村陶权养鸡场将化粪池建在居民区内,且未做防渗处理,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举报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一直没有公示结果。 | 昌图县 | 水,大气 | 经畜牧局、环保局、鴜鹭树镇政府联合调查:鴜鹭树镇老门村李家组有1家养鸡场。负责人庞甲凯,养殖蛋鸡,占地约1亩,鸡舍面积约400平方米,现存栏蛋鸡,5000只。该养鸡场距居民住户20米左右,养殖产生的粪便堆放在鸡舍墙外。场外有一座圆形防渗漏的粪便“贮粪池”,直径7米、深3米,贮粪池用地属村集体用地,并经村委会允许,没有占用耕地。 此案件办理情况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 基本属实 | 昌图县鴜鹭树镇人民政府,立即派驻专人督促该养鸡场将墙外的粪便清运到贮粪池。11月22日,全部清理完毕。 鴜鹭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养鸡场日常监管,严禁外排粪便,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无 | D210000201811150082 D210000201811240070 D210000201811260071 D210000201811270096 | ||
2 | D210000201812040008 | 调兵山东泰热源厂与施荒地村蔬菜区之间的城市污水管网,没做防渗,污水直接渗到地下,污染农田。 | 调兵山市 | 水,土壤 | 举报人反映的调兵山市东泰热源厂与施荒地蔬菜区之间的排水管线原来为老旧的排水明沟,沟边污水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2013年政府为改造该区域周边环境,将该段老旧排水明沟改造为毛石暗渠,暗渠底板为毛石混凝土,目前使用正常,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污水渗漏及污染农田情况。 | 基本属实 | 调兵山市城建局会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保证管线的正常使用。 | 无 | |||
3 | D210000201812040074 | 南环路彩虹桥早市环境脏乱差,噪音扰民,此处还是风景区,希望取缔。 | 银州区 | 其他污染,噪音 | 南环路彩虹桥早市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初,占用南环路驻跸园交通岗以东至军政招待所以西北侧人行道经营,东西长约1000米,设置摊位1300多个,市场从业人员3000多人,主要经营生鲜蔬果、日杂百货等城市居民日常所需的应时商品。市场从业人员大多数为城市下岗职工、低保户、困难家庭成员、残障人员、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户等,彩虹桥早市辐射范围极大,购买群体几乎覆盖整个城南区域,彩虹桥运营给周边城市居民采买日常生活用品大的便利条件,是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取缔彩虹桥早市,市场管理局也在慎重考虑此事。取缔市场必然引发迁移安置问题,南环路东段除彩虹桥早市外没有大型综合市场可替代该市场的商品流通、便民、利民作用,同时,市场的迁移问题涉及地皮和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得到解决,至今未能成功迁移该市场。 | 基本属实 | 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加派工作人员进行巡查,重点规范市场业主经营用车停放,禁止越线经营行为,杜绝市场外溢现象。积极沟通,联合交警部门加派执法人员在早高峰期间对南环路东段各个路口进行交通疏导和车辆停放规范管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重点处理市场噪音源头问题,禁止经营摊主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扩音设备,杜绝叫卖声音扰民行为。 | 无 | D210000201812020024 | ||
4 | D210000201812040094 | 一是金帝豪洗浴在兴开街瓜台子村的锅炉房清洗浴服等,产生的大量废水通过地下暗管偷排至河沟,污染河水和地下水,胜利牧业屠宰场、富康副食品、 铸造厂三家企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二是兴开街瓜台子村的养殖户均将养殖粪便排至私挖的大坑内,污染地下水和村民井水;三是朱*军在自家院内私自屠宰狗, 噪声和异味扰民。 | 开原市 | 大气,水,噪音 | 第一个问题: 经开原市环保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开原市兴开街瓜台村烧水厂及洗衣房为同一建设项目,隶属于开原市金地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烧水厂于2014年建设,2015年6月投入使用,未办理环保手续。该项目用于供给开原市金地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洗浴用水,建有3台燃煤锅炉,其中2台10吨(一用一备),1台1吨 ,配套建有陶瓷多管除尘器、湿法喷淋脱硫治理设施,经现场检查,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该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开原市环保局于2017年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该项目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开原市金地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洗衣房于2015年建设,2017年投入使用,用于洗涤开原市金地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客房床上用品及浴巾等,该洗衣房共设有6台大型洗衣机,采用水洗方式洗涤,洗涤时使用洗衣粉进行清洗,不使用任何染剂,该洗衣房无任何治理设施,废水直接通过下水管道排放至瓜台子村内一自然沟渠内,最终流入沙河。 开原市胜利牧业有限公司、开原市富康食品有限公司均建有污水处理施,开原市胜利牧业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水偷排现象,开原市富康食品有限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举报的铸造厂 第二个问题: 经开原市动监局、开原市环保局、开原市兴开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开原市兴开街瓜台子村内所有养殖户都建设了符合要求的建立蓄粪池和蓄尿池,粪污不外排,不存在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 第三个问题: 经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开原市兴开街瓜台子村确有一屠宰狗的黑窝点,现场有打毛机一台、大锅一个,用于生狗屠宰。该屠宰点负责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及定点屠宰证。 | 部分 属实 | 问题一:开原环保局、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原市水利局、开原市对开原市金地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瓜台子烧水厂及洗衣房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开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3台锅炉燃煤锅炉及电力设施实施了查封,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台1吨锅炉实施查封,洗衣房已停止使用,要求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投入使用。开原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11月1日对该公司作出2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二:加强对该地养殖户的监管。 问题三: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该屠宰狗黑窝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生狗屠宰,并立案查处。 | 无 | X210000201811270076 D210000201812020054 | ||
5 | X210000201812040037 | 铁岭天兴宾馆,中央空调噪音扰民。 | 银州区 | 噪音 | 此信访与2017年环保督查信访案件受理编号5805为重复访,天兴酒店已按照区环保局要求对冷却设施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12月6日,经银州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调查,天兴酒店冬季使用燃气锅炉供暖,夏季使用两个空调冷却塔进行制冷。冷却塔已停用并遮盖,每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制冷时使用,现无法进行噪音检测。 | 基本属实 | 银州区综合执法局要求天兴酒店再次启用中央空调前,对制冷设施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方可投入使用。我局将加强对其日常监管,防止噪音扰民的现场发生。 | 无 | 5805 | ||
6 | X210000201812040045 | 横道河下石碑山村,山林地3000多亩被毁,修建墓园。 | 铁岭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与2017年受理编号1194案件重复。 铁岭县龙抚山公益性公墓位于铁岭县横道河子镇下石碑山村。企业占地面积为1000亩,地类为林地,有林业使用手续。2017年,企业在建设墓园过程中破坏林地面积约80亩,该企业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已于2017年5月11日经铁岭县森林公安局立案调查,目前已结案。该企业已于2017年11月27日经辽宁省林业厅批准取得了使用此处80亩林地的手续。 | 基本属实 | 铁岭县林业局已责成横道河子镇林业站加强对林地的管理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止破坏林地现象的发生。 | 无 | * | 1194 | X210000201811280031、 X210000201811290132 |
7 | X210000201812040064 | 岭东街铁岭农校、学府路暗渠、县二高,共有5处生活污水、垃圾、粪便直排柴河,污染下游水源地。 | 银州区 | 水,土壤 | 经现场调查,银州区岭东区域现存在4个污水直排口,而案件内提到的学府路暗渠属于截流式排水溢流口,丰水期雨水量过大时经此溢流口排入柴河,该设置符合国家排水规范标准,不属于污水直排口。下游没有水源地,现存的4个污水直排口具体为: 1.距离学府街暗渠出口60米处,排水渠的西侧,存有1.2米管径排污口1处,直接流入柴河,此段管线所排放的污、雨水来源于岭东街(102)线合流排水管线,全长2.5公里,主要收集岭东街西侧住宅小区的污水。 2.学府街暗渠出口东侧1.5公里处,有明沟排水,直接进入柴河,汇集的主要是七兴小区、陆平家属楼、求实中学的生活污水。 3.学府街暗渠出口东侧2公里处,有明沟排水,由管道排入柴河,汇集的主要是柴河水厂、县第二高中及部分七里屯村生活污水。 4.铁岭农校(辽宁职业学院)生活污水直排柴河。 | 基本属实 | 1.针对第1-3项3个污水直排口问题,已由市住建委提出方案,建设排水管线收集3个排污口直排污水,并在管线末端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经泵站提升送入学府街暗渠,经由市政管网最终将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进而改善柴河流域生态环境。方案已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后实施。 2.针对第4项农校污水直排问题,市住建委已制定解决方案,修建一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校内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方案已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后实施。 | 无 | |||
8 | X210000201812040075 | 高新工业园区多家企业生产或取暖时使用燃煤锅炉,无环保手续和设施,冒黑烟,污染环境。 | 铁岭县 | 其他污染,大气 | 高新工业园区共有企业114家,生产企业85家,其余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或未建成。生产企业中,有82家企业生产和冬季取暖使用天然气锅炉、电锅炉、生物质锅炉、地源热泵、集中供热等方式。剩余3家企业,分别为铁岭万海热力有限公司(园区供热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取暖用集中供热,生产用燃煤锅炉)、辽宁国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取暖均为燃煤锅炉,企业燃煤锅炉已列入2019年锅炉拆改计划,天然气锅炉已采购预计2019年2月完成安装),以上3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不存在冒黑烟现象。 | 基本属实 | 铁岭县环保局要求高新区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停产企业必须经环境监测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同时,铁岭县环保局将加强对园区各企业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无 | |||
9 | X210000201812040082 | 朝阳镇高台子村曲*顺违规占地建设烘干塔,生产期间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夜间生产规避检查,当地村民多次反映未果。 | 昌图县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案件涉及的烘干塔属昌图县津益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所有。该烘干塔建于2017年11月,占地面积4587平方米,建筑面积653平方米。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书,属于设施农用地项目。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使用烘干塔,。 | 基本属实 | 昌图县环保局加强监管,要求该企业采取降噪抑尘措施,防止噪声、粉尘污染。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无 | |||
10 | X210000201812040093 | 一是马仲河镇西大营村宏森岩棉厂,以开办养殖场的名义租用土地,实际开办岩棉厂,污染严重。二是开原市张*、刘*等人侵占西大营村100多亩耕地,开沙场。 | 昌图县 | 土壤,生态 | 问题一:该公司位于马仲河镇西大村102国道西侧,占地面积4220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集体建设用地。该公司于2017年7月份,将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出售关闭。目前该厂闲置,大门关闭,整体进行出售。 问题二、经调查,刘建野(昌图县通江口镇胜利村民)租用西大营村村民土地(8483平方米)自行堆沙,不是开沙场;2012年3月,昌图县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占地堆沙行为给予了2万元罚款,责令其退还村集体并恢复原地貌。2018年10月末,该堆沙场已全部清理完毕,恢复了原貌。 | 不属实 | 昌图县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挖沙、堆沙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无 | 334 523 743 1141 1601 | X210000201811180070 X210000201811290046 | |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3.若不是2017年环保督查信访案件,倒数第二列不填写。 4.若不是本次“回头看”重复案件,最后一列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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