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科技监测与应急科、生态环境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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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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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文字综合,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任务。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规范管理社会环境监测资源。编制、修订地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负责市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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