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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手机安卓版_bet28365体育_365网站余额截图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文章来源:beat365手机安卓版_bet28365体育_365网站余额截图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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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关键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期,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和进入新常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的改善机遇,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对 开创我市环境保护发展新局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进程、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铁岭具有重要意义。

        一、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十二五环保规划各项工作有序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环保规划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一)“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2014年,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21909吨、6396吨、16599吨23555吨。与2010年相比,削减比例分别为10.9%、13.6%、8.8%11.1%。2015年,预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1.8万吨、0.62万吨、1.67万吨2.34万吨以内,分别比2010年累计下降13.7%、16.2%、8.2%、11.7%。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提前1年(2014年)完成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5年完成目标。

        1-1  我市减排目标任务及进度完成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万吨)

        2010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绝对值

        实际

        排放量

        上升

        实际

        排放量

        下降

        实际

        排放量

        下降

        实际

        排放量

        下降

        原计划排放量

        下降

        化学需氧量     

        13.68

        13.29

        2.8%

        13.05

        5.4%

        12.2

        10.9%

        11.8

        13.7%

        氨氮    

        0.74

        0.7

        4.9%

        0.7

        5.4%

        0.64

        13.6%

        0.62

        16.2%

        二氧化硫 

        1.82

        1.94

        6.59%

        1.78

        2.1%

        1.77

        2.7%

        1.66

        8.8%

        1.67

        8.2%

        氮氧化物 

        2.65

        3.26

        23.02%

        2.57

        3.1%

        2.85

        -7.5%

        2.36

        11.1%

        2.34

        11.7%

        (二) “十二五”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4年,“十二五”规划21项质量指标大多完成。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双安水厂和凡河新区净水厂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柴河水厂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辽河干流福德店、三合屯、朱尔山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1.7%、83.3%和100%;辽河主要支流招苏台河、清河、柴河、凡河、长沟河、万泉河、马仲河、亮子河、寇河水质达标率分别为66.7%、100%、100%、91.7%、75%、41.7%、33.3%、66.7%和91.7%;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提高到86.7%;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30.8%;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空气20112014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分别为349天、362天、357天和240天,达标率分别为95.9%、98.9%、97.8%和66.1%。2014年由于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更严格,导致达标率有所下降。

        噪声:20112014年,我市1类噪声功能区、2类噪声功能区和3类噪声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4类功能区达标率在80.7%-91.1%区间。

        固体废物:2014年,我市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9.4%。

        自然保护区:2013年开原黄旗寨白鹭自然保护区评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2535.5公顷。目前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等保护地面积共计3169.33平方公里,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24.4%。

        环境满意率:20112014年,我市环保系统共接待上访群众951余人次,共受理信访件2428个,处理率为100%,结案率为99%以上。公众对环境满意率逐年提高,2011-2014年公众对环境满意率分别为88%、90%、90%91%。

        (三)“十二五”环境规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以环境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12014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1528项,总投资759524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879.8万元。全市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557个,环保投资1464462.2万元。我市实施强制清洁生产企业共32家,验收比例100%。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园区配套设施逐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调兵山南工业园区污水厂投入运行。

        (2)深化节能减排

        根据“十二五”国家重大水专项辽河项目的总体安排,我市作为首个实施基于容量总量的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的示范城市。在2013年,制定了铁岭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铁市环发〔2013〕69号),首先在清河流域试行发放,为辽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3)水环境保护

        对柴河水库、南城子水库、诚信水库、清河水库、榛子岭水库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省级批准的保护区范围保护,对水源地上游及周边的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并进行了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建设20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目前西丰县振兴、安民镇、郜家店镇、调兵山市晓南镇、大明镇、铁岭县新台子镇、清河区张相镇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

        (4)大气环境保护

        2011-2014年,我市积极整治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将中心城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烧各类高污染燃料。

        2014年开展了整治大气违法行动暨“治理雾霾、亮剑行动”,推进建成区10吨及以下工业、浴池、取暖等燃煤锅炉及设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铁岭电厂、清河电厂、调兵山煤矸石电厂完成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铁煤集团热电厂完成脱硫提标改造,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提标改造。

        银州区7台大灶全部使用清洁燃料。全市共完成384台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完成后八里、一高南、光荣东路北、北窑四个地块共2582户棚户区改造工作。通过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我市基本实现一县一热源。天信银南热源厂、东源热源厂、开原崇宏热源厂管网已断开,并入集中供热。

        截至2014年末,全市完成128个加油站、23辆油罐车、1座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机动车尾气: 2011年2014年累计淘汰各类型老旧车和黄标车39909辆,截至2015年3月,我市共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站6个。截至2014年末,我市已建成2个绿标区,合计48.78平方公里;4条绿标路,合计9.6 公里。实现了对在用车环保监管的全覆盖。

        (5)自然生态和城市生态

        “十二五”期间,生态市创建稳步推进,各县(市)区生态规划均编制完成并由同级人大审批。截止2014年,我市共有9个乡镇82个村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村。

        (6)农村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入资金约7000万元。其中,铁岭县投资756万元建垃圾池216处。开原市投入资金3675万元建设80个项目,5个乡镇49个村共建设垃圾池414个中转站12座、垃圾处理点2座垃圾转运系统5套堆粪房12个。调兵山市投入资金383.8万元建设垃圾池160处、购买垃圾车12台、修排水沟17100延长米。银州区投资860万元建垃圾池12处垃圾中转站2座、贮粪池5座。

        农业源减排占全市减排任务的70%以上,我市作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市,2014年与环保部华南所共同编写了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并联合我市畜牧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对7家大型猪场养殖废水进行治理,推进8个有机肥建设项目,有机肥生产能力达22万吨。

        二、“十二五”环保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共109项,项目规划总投资为956108.02万元。截止2014年,109项重点项目顺利开展78项,已完成投资309165.2万元,因资金和政策调整等问题未开展31项。开展的78项重点项目中,已建成57项(完成投资283345.7万元),在建或停产21项。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存在主要问题

        (1)规划跨部门统筹问题:环保规划牵涉到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综合性较强,编制规划及统一实施的难度较大。

        (2)规划实施力度问题:环境保护规划以指导性、政策性为主,约束性不强,法律效应不足,规划项目投资难以落实。

        (3)规划实施效果问题:环保规划实施效果和目标实现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速度、产业结构调整等的影响,经济发展过快产生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抵消环境保护规划多年努力的成果。

        四、“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

        (1)党的十八大全国人大会议、全国政协会议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绿水青山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群众环境意识越来越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问题越来越重要,环境保护与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要相适应。

            (2)环境形势严峻,雾霾频发,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增大,新增污染物不断挑战环境容量和生态红线,生态服务功能持续下降,生态灾害加重,生态问题复杂化。

        五、“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生态文明理念作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纲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经济文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治理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新铁岭。

        (二)总体思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和进入新常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也是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机遇期,要发挥好环境保护规划的导向作用。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和总体规划目标,注重远近规划相结合,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双重体系,以生态环境健康和安全为出发点、着力点,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铁岭,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三)基本原则

        战略响应,民生优先。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新道路、历史性转变、休养生息等战略思想,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集成创新。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源头预防和治理修复相结合。

        整体部署,重点突破。以全局性问题为主,明确重点问题、重点工程。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突出目标指标的指导性。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主导,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四)规划目标和指标

        1.规划总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着减少,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治水、治气、治土取得新突破,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管、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2.环境目标指标

        到2020年,环境目标指标达到:

        1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6%以上;

        (2)到2020年,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辽河干流铁岭段达到Ⅳ类水质标准;铁岭城市市区段丰水期干流水体达到Ⅲ类;辽河主要支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3)到2017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到202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

        (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

        (6)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大气污染物稳定持续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7)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控制在92ug/m3

        (8)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54ug/m3

        (9)城市噪声按功能区达标率大于85%;

        (1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12)应当实施强制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比例达到100%;

        (13)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达到80%。

        3.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约束性指标减排任务。

        六、“十三五”环保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共55个全部取缔。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取缔20吨及以下燃烧锅炉,县城基本取缔10吨及以下锅炉,实现一县一热源。现有工业园区及产业聚集区逐步取消分散燃煤锅炉。

        “十三五”期间,对供热企业实施除尘、脱硫、脱硝工程,天信公司岭东热源厂燃煤锅炉实施除尘、脱硝及提标改造,同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三五”期间,我市火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安装高效湿式脱硫设施,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投资142000万元。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新建1台220t/h循环硫化床锅炉和1台240t/h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投资5055.75万元。华润雪花啤酒(铁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投资170万元。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9号机组(2*600MW)供热改造,投资19000万元。

        “十三五”期间,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到2017年所有大型煤场、料场全面完成抑尘改造。堆场和露天仓库堆放物料采取路面硬化、设置围挡、车辆清洗等防风抑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硬化、净化、湿化和封闭化。严控交通扬尘,加强城市及周边绿化,提高中心城区绿视率,实施城郊裸地覆盖。强化居民生活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

        “十三五”期间,推广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治理工程。深化工业二氧化硫治理,火电行业燃烧机组全部安装高效湿式脱硫设施;钢铁行业所有烧结机、球团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脱硫设施;钢铁和水泥行业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所有锅炉炉窑和烧结机等建设脱硝设施。火电行业重点应用电袋复合除尘、袋式除尘等技术,水泥行业所有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全部改造为袋式除尘器,钢铁行业所有烧结机和球团机除尘设备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十三五”期间,严格实施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等量替代制度,控制新增燃煤项目,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集中力量,解决雾霾问题。

        “十三五”期间,加大城市热力管网与燃气管网建设力度,对分散供暖的燃煤锅炉实施并网,同时推进铁岭电厂、清河电厂供热改造工作。

        “十三五”期间,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新车排放控制标准,加强对车辆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格机动车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开展机动车排放重点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十三五”中期基本淘汰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严格控制外埠车辆转入。建立建全重污染天气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机制。

        “十三五”期间,加快提升燃油品质。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十三五”期间,开展秸秆焚烧综合治理。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形成以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作饲料、秸秆还田为主,秸秆堆沤、气化、压块和栽培食用菌等为补充的综合利用格局。加强农作物秸秆集中露天焚烧的执法检查,禁止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

        “十三五”期间开展西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处理能力由1.5万/达到2.5万/,总投资5470万元。调兵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能力3万t/d,总投资2000万元。调兵山晓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770万元。

         “十三五”期间,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确保供水安全。实施勘界立标工程,拆除保护区违法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优先解决水源地超标问题,制定并落实水源地达标治理方案。到2020年底前,依法取缔、搬迁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厂和自来水水质及管理状况。

        “十三五”期间,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控。

        “十三五”期间,优先保护良好湖库、河流源头等优良水体。优先对柴河水库、清河水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并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到2020年,水生态系统功能显着恢复。

        “十三五”期间,对马仲河昌图段、亮子河开原段、万泉河铁岭县段、长沟河调兵山段等污染河流,逐条河流制定“一河一策”,全面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辽河铁岭段所有干流、支流水质达到省政府考核标准。全面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到2017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到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

        (三)强化固体废物管理

        “十三五”期间,强化煤矸石、粉煤灰和炉渣资源化途径,建设调兵山红焱砖厂、锁龙沟砖厂、晓明一砖厂、腾祥砖瓦建材厂煤矸石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煤矸石132万吨,总投资1.2亿元。

        到2020年,全市9个县(市)区和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与回收网络体系。重视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考虑城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标准,垃圾场渗滤液的防护措施,对周围大气、地下水、土壤的二次污染问题。

        到2020年,全面推进污泥处置工程,使开原市、西丰县调兵山市(含城南污水厂)、清河区、高新区、凡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低于60%。

        加快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划

        (四)噪声污染防治

        结合新修订的《铁岭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分别对各类区域的噪声源进行监测和管理,建设项目应在规划和项目审批中确定的功能区,使其符合所在功能区适用标准要求。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管理,禁止机动车在市区内鸣笛。

        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一些餐饮娱乐业、建筑业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隔声降噪等工程措施,减轻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根据本辖区实际,划定娱乐场所经营区,解决一批营业性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突出的问题。

        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对扰民严重的噪声源要进行取缔或搬迁,加强民众对噪声的关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加强高考期间的噪声管理。

        (五)生文明建设

        实施凡河流域生态多样性保护和辽河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工程,到2020年,辽河保护区水生态系统功能显着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全面恢复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严守生态红线。组织制定《我市生态功能区划》,对全市的各生态功能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认定,结合国家、省生态红线划定的技术依托,对我市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予以保护,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生态基础。

        加强生态多样性保护。开展物种资源调查,建立地方物种本底资源编目数据库。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开展以凡河流域生物多样性恢复、西丰营厂乡松树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为基础,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开展生态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向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提档升级,积极创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绿色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强化资源开发建设生态环境监管。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监督企业对矿山和取土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开展生态恢复,加强生态恢复工程实施成效的检查与监督。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保护,加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结合青山工程,开展闭坑矿生态治理、“小开荒”还林还草、退坡地还林还草工程、封山禁牧、公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

        (六)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三五”期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20个大型规模养殖小区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污水的妥善贮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投资4500万元。

        鼓励散养密集区统一规划建设村外规划养殖场,逐步推进分户治理与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鼓励散养密集区统一规划建设村外规划养殖场,逐步推进分户治理与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加快农村环境整治,深化“以奖促治”,进一步推进农村连片整治,建立农村环境综合,制定并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以凡河、柴河、清河流域集中连片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利用现有沟、塘,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积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

        (七)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

        “十三五”期间,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危险废物焚烧设施项目,日焚烧能力50吨,年焚烧能力可达18000吨,投资4000万元。

        “十三五”期间,建设我市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把环境风险纳入日常环境管理中,从环评、环境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

        “十三五”期间,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网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制,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十三五”期间,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审批管理,同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微信平台,使转入转出地的市、县两级环保审批、监管部门能够实时掌握转移相关信息,实现全过程环境监管。

        “十三五”期间,乡镇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市已完成县级以上医院及县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但农村地区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尚未开展,十三五期间,在西丰县试点进行农村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全市推广。

        “十三五”期间,建立废矿物油收集系统。全市165家产生废矿物油企业,共产生费矿物油约150吨,按照我市制定的《我市加强废矿物油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辽宁佳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可实现年处置废矿物油50000吨十三五期间在各县(市)区设置矿物油回收网点,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废矿物油的环境违法行为。

        “十三五”期间,建立辐射环境监管机构,完善辐射环境监测设备的基础配置。做好全市电磁辐射污染源的普查工作,在普查基础上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及电磁辐射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十三五”期间,实现移动通信基站科学管理。目前我市移动通信基站为2800多个,计划对移动通信基站进行全方面调查,针对存在的诸多问题逐个解决,保障我市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八)强化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对现有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现有36家企业共需158套,“十二五”时期已安装99套,“十三五”时期拟安装59套,已安装的需运维费784万元;拟安装的设备需运维费132万元(废水)、运维费105万元废气,总计1021万元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监控信息的联网、集成和共享。

        “十三五”期间,进行市本级及县区级监测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开展新监测项目新增仪器设备的购置。总投资5000万元。优化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的国控监测点位,实现地级站各要素全指标分析。按照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

        “十三五”期间,构建动态监测体系,搭建区域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平台。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动态管控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状态、参数同时监测同时上传。

        “十三五”期间,打造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地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我国东部地区二级标准,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不低于我国东部地区三级标准。

        “十三五”期间,打造我市环保局数据中心,构造业务门户平台,构造“大数据”应用环境,打造“大数据”容器,构建为起步业务门户平台做数据基础。实现环境监控多平台整合,发挥环境监控平台作用。加强我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环境监控、环境信访、环境科研、污染治理等监管能力,提高市本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十三五”期间,完善移动应急监测网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防范。

        “十三五”期间,加强乡镇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县以下环保派出机构,实现农村环境监管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强化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更新完善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更新机关及14家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系统。

        (九)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十三五”期间, 建立环保科技项目库,加大科研投入。推进环保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4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十三五”期间地级以上城市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完成评估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和水源地评估报告,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

        辽河流域是环保部水环境管理重要示范区之一,“十三五”期间继续做好铁岭地区水专项示范任务,充分发挥水环境管理作用,为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作出贡献。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十三五”期间开展铁岭地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和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十三五”期间开展良好湖泊生态安全评估工作,优先对柴河水库、清河水库开展生态安全评估并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十三五”期间,以科研课题为核心, 以制定科研激励政策为辅助,鼓励科研人员申报和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建立科研项目库,并与国家、省、市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增强环境科研整体实力。

            “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第三方治理,引导环保科技企业参与环保领域重点工程建设,支持环保龙头企业做强做大。

        (十)强化土壤综合治理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分类管理。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不得用于住宅、学校、医院、商业等用地开发。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采用有效、可持续的工艺和技术,尽量减少废水、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安全处置,防止对周边水体和大气造成污染。

        坚持保护优先,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对铁岭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加强对城镇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杜绝产生对周围大气、地下水、土壤的二次污染问题。

        (十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新环保赋予的按日计罚、刑事追责等执法手段,分立健全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进环保法庭、环保检察机构等环保司法队伍建设,实行环保案件专业化审判。

        “十三五”期间,完善综合管控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减排倒逼传导机制,完善项目准入机制,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全面实施规划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合理优化布局,强化源头防控。

        “十三五”期间,强化质量管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分区域、分阶段制定实施差别化的环境质量目标,实施一区一策的环境管理政策。探索实行河长制,跨界河流断面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表。

        “十三五”期间,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构建市场化的交易价格机制,有效提升排污权交易活动。逐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推进重点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的第三方治理,在污染治理领域积极推进PPP模式,积极推进集约化、循环化的集中处理模式。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模式,探索流域上下游补偿试点。

        “十三五”期间,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建构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合理机制,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对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环境处罚信息等进行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

        “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基于容量总量的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推动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和企业IC卡排污管理试点。

        “十三五”期间,建立项目库,实行三年滚动管理。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十三五”期间,组织研究全市减排项目,合理安排减排专项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尽早形成减排效益。

        (十二)加强环境宣传作用

        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积极协调省、市新闻媒体和《中国环境报》、《环境教育》,“十三五”期间力争在各级媒体刊发多条环保新闻。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保世纪行系列宣传工作,在《辽沈晚报铁岭版》开设环保世纪行专栏,对我市环保工作亮点进行集中报道。

        “十三五”期间继续增强环境友好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的指导。把辽河博物馆打造成面向学校、面向青少年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做好《铁岭环境》的编辑工作。

        (十三)加强环境信访

        “十三五”期间,环境信访系统软件全面升级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公、网上回复。

        信访工作实行领导接待日与领导包案制,对较大案件、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并带案下访联合执法查处环境信访难题。

        加强与省环保厅、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联合执法的力量。发挥监测数据在信访调处中的作用。加强网上受理与处理信访的力度。

        七、“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保障措施

        (一)行政手段

        落实环保保护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公共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环境保护问责制度,继续推行党政干部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改革干部考核任用体系,把落实规划,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环保责任书,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法制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健全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 “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现场执法体制。围绕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经济政策

        首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三产等行业,压缩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进一步拓宽环保资金的投融资渠道,引进多种经济成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和运营体制。

        重点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建设,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税收政策。

        推动工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以电力行业排污权交易作为突破,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开展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工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四)科技进步

        建立健全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开展全市社会经济若干重大环境瓶颈问题解析和科技攻关。以国家重大水专项为支撑,开展辽河水污染控制及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研究,对辽河流域凡河和清河典型支流开展河流生境改善技术研究和示范。

        (五)队伍建设

        建立环境监管与决策服务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宣教等5个方面的标准化能力建设。

        加强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科研、统计、信息和档案等基础工作水平,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环保专业技术人才。

        (六)基础保障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提高环保投资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依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

        积极引导银行、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投入,扩大环保资金筹措渠道,保障重点环保工程的实施。

        (七)公众参与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保证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环境污染公众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管理。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提升社会生态文化氛围。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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